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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运知识

国际货运实务

国际货运实务

 


   国际货物运输

【学习提示】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初步知晓有关国际货物运输方面的基本知识,具体了解运输方式的选择,运输费用的计算、重点掌握海洋运输、装运条款以及海运提单等主要运输单证的填制和运用。

国际货物运输,就是指货物在国家与国家、国家与地区之间的运输,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是国际商品流通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由于国际货物运输主要是指贸易物质的运输,所以,国际货物运输也通常被称为国际贸易运输,即货物借助于运输工具在全球范围内流通,从一国来说,就是对外贸易运输,简称外贸运输。截至2005年年底止,中国外贸总额高达1.4万亿美元,居世界第三,外汇储备达8189亿美元,外贸货运港口吞吐量连续二年稳居全球第一。
现代国际货物运输体系结构是指由不同运输方式形成的运力结构。而运输方式是指基本运输,主要包括水运、铁路、公路、航空、管道五种及其适当组合类型。其中,海洋运输是国际货物运输最主要的运输方式。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

第一节  海洋运输方式

一、海洋运输概述
海洋运输(Oceam Transport)是指使用船舶通过海上航道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港口之间运送货物的一种方式。海洋运输是最主要的国际货物运输方式。目前,国际贸易总运量中的2/3以上,我国进出口货运总量的90%都是利用海上运输。
(一)海运特点和分类
1.海运特点
与其他国际货物运输方式相比,海运主要有下列特点:
其一,通过能力大。海运可以利用四通八达的天然航道,它不象火车、汽车受轨道和道路的限制。
其二,运量大。海运船舶的运载能力,远远大于铁路运输车辆和公路运输车辆,如一艘万吨船舶的载重量,一般相当于250~300个车皮的载重量。
其三,运费低。海运运量大,航程远,分摊于每货运吨的运输成本较少。
但海洋运输也存在不足之处。如易受气候和自然条件的影响,风险较大,运输的速度较慢,目前一艘货轮的时速一般为15~16海里。因此,对于不宜经受长期运输以及急用和易受气候影响的货物,一般不宜采用海运方式。
2.海运类型
按照船公司对船舶经营方式的不同,商船可分为班轮和不定期船两种类型,由于这两类船舶在经营上各自有自己的特点,所以国际海洋运输又可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两种方式。
(二)运输船舶和船务代理
船舶按用途可分为军用船和民用船,民用船又可分为生产用船和商船。商船如客船(Passenger Vessel)、货船(Cargo Vessel)。
1.货物运输船舶分类
(1)杂货船(General Cargo Vessel)
又称普通货船,以箱装、袋装、桶装和捆装件杂货物为主要承运对象,此类船舶都带有装卸货设备(Cargo Gear),在一些特定航线上,由于其对件杂货物有较强的适用性,使用普通货船比采用集装箱运输更为经济。
(2)散装货船(Bulk Carrier)
以大宗粮谷、矿砂、煤炭、碳酸盐、木材、化肥、砂糖、工业盐、硫磺等为承运对象。这类船一般为单层甲板、尾机型。专线运输的散货船均使用岸上的专用装卸设备,如抓斗(Crab Bucker)、气动传送机(Air Conveyer)等新型设施进行装卸作业,故不带起货设备,船东多以程租或期租方式经营船舶。
(3)多用途船(Multi-Purpose Vessel)
可装运两种或两种以上货物,以增加船舶的运载功能。中国外运公司川航上海及华北主要港口至欧州主要港口班轮航线上的“易明”、“易荣”轮与“易富”、“易贵”轮,即系多用途船及集装箱散装两用船的典型船舶。
(4)油轮(Oil Tanker)
油轮以散装原油为主要承运对象,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油轮可装载55万吨原油,习惯上把载重量在20万吨以上,30万吨以下的油轮称为巨型油轮(VLCC-Very Large Crude Carrier),把30万吨以上的称为超巨型油轮(ULCC-Ultra Large Crude Carrier),油轮装卸一般靠带泵的管道系统完成。
(5)集装箱船(Container Vessel)
以集装箱为承运对象,具有较强的竞争力,集装箱船又可分为全集装箱船(Full Container Vessel)和半集装船箱(Semi-Container Vessel)。
(6)滚装船(Roll on/Roll off Vessel-Ro/Ro)
滚装船又称滚上滚下船,这种船将传统的垂直装卸方式改为水平装卸方式,提高了装卸效率。
此外还有冷藏船、车辆运输船、重大件货物运输船、载驳船、液化天然气船、液化石油汽船等。
2.船务代理
船务代理(Shipping Agent)属于委托代理的一种。船务代理接受船东或租船人的委托,在国际通商口岸代办有关船舶运转、进出口货运等方面业务。船务代理与航行于中国港口的国际海洋船舶的代理关系有三种,即:长期代理关系、航次代理关系和第二委托方代理关系。其中,航次代理的委托人应在船舶抵港15天前函告航代总公司或其分公司,而在第二委托方代理关系中,委托方是指委托代理并负责支付港口费与代理费的一方,第二委托方指对同一艘舶要求代理为其办理业务的一方,建立第二委托方代理关系,必须于船舶到港三天前委托。一艘船舶只能有一个委托方,但同时可以有一个或几个第二委托方。
二、班轮运输
(一)班轮运输的特点及分类
班轮运输(Liner Transport)是指在预先固定的航线上,按照船期表在固定港口之间来往行驶的海洋运输。班轮运输的特点是“四定一负责”,即航线、停靠港口、船期、运费率固定,承运人负责装和卸。采用班轮运输的优点是:承运人一般能保证货物运输的质量;“四定一负责”方便了买卖双方履行合同的基本义务;可承运各种货物;方便分批装运和转运。基于班轮运输的上述特点与作用,班轮运输已成为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之一。我国绝大部分进出口物资都是通过班轮运输,约占海运总量的70%以上。在我国沿海、沿江各开放港口营运的班轮主要分为三类:自营班轮(如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经营的班轮、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经营的班轮、各地方轮船公司经营的班轮等)、中外合资班轮(如中波轮船公司、中坦轮船公司的班轮等)和外国班轮(如美国轮船公司的班轮、日邮、大阪三井、日本海运、川崎、东方等轮船公司的班轮、亚澳轮船公司的班轮等)。
(二)运价本及等级表
运价本(Freight Tariff)视制定单位的不同,有班轮公司运价本、班轮公会运价本、双边运价本和协议运价本之分。就费率形式不同,分为等级运价本(Class Rate Freight Tariff)和商品费率本(Commodity Rate Freight Tariff)。各种运价本在内容上虽稍有区别,但一般都包括说明及有关规定、港口规定及条款、货物分级表、航线费率表、附加费费率表、冷藏货及活牲畜费率表等部分。目前使用的主要运价本有:
1.我国广泛使用的外运三号本,中远集团六号运价表,属等级运价本。它把所有货物分成20个等级,由交通部印发。费率均以美元标价,适用于由我国港口与中远航线挂靠港口之间的往返货运。
2.凡对美国海运进出口货物的运价,船公司需向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登记,经认可后方能办理,船公司向(FMC)登记的运价(属商品费率)适用于各托运人,不受歧视。
3.如使用中波轮船公司、日本东方轮船公司、德国瑞克麦斯公司班轮承运的进出口货物,则分别使用其本公司制订的费率本。
货物等级表详见本章附表一
(三)班轮运费计算
在班轮运输中,根据托运货物是否装入集装箱运输可以将进出口货物分为件杂货物与集装箱货物两类,现将这两类货物海运费用的计算方法分述如下:
1.件杂货物(散货)运费计算
(1) 运费构成
件杂货物海运费主要由基本运费和附加运费两部分构成,基本运费一般不常发生变动,但由于构成海运运费的各种因素会经常发生变化,各船公司就采取征收各种附加费的办法,以维护其营运成本,附加运费主要有:
①燃油附加费(BUNKER ADJUSTMENT FACTOR,简称B.A.F) 因燃油价格上涨,船公司营运成本增加而加收的费用。燃油附加费有的航线按基本费率的百分比加收,有的航线则按运费吨加收一定金额。
②货币附加费(CURRENCY ADJUSTMENT FACTOR,简称C.A.F) 由于用以收取运费的货币贬值使船公司收入减少而加收的费用。
③港口拥挤费(PORT CONGESTION SURCHARGE) 由于装卸港口堵塞拥挤,造成船舶停靠时间拉长,增加船期成本,船公司将视港口情况好坏,在不同时期根据基本费率收取的不同百分比的费用。
④转船附加费(TRANSHIPMENT SURCHARGE) 指运往非基本港口的货物需在途中经转运至目的港,因此而加收的费用。
⑤港口附加费(PORT SURCHARGE) 由于卸货港港口费用太高或港口卸货效率太低影响船期而向货主加收的费用。
(2)运费计算标准及步骤
件杂货海洋运费的计算标准共有以下七种:
①重量法 按货物毛重来计算,以每公吨即1000千克为运费计算单位,又称重量吨(weight ton),吨以下取小数三位。费率表上用“W”表示。
②体积法 按货物的体积来计算,以每立方米为运费计算单位,又称尺码吨(measurement ton),立方米以下取小数三位。费率表以“M”表示;以重量吨或尺码吨计算运费的,统称为运费吨(freight ton)。
③从价法 按货物价值作为运费计算标准,费率表上以“AD VAL”表示。
④选择法 有以下四种选择方法:
W/M―为最为常见的选择方法,即在重量法与体积法之间选择;
W or AD VAL―在重量法与从价法之间选择;
M or AD VAL―在体积法与从价法之间选择;
W/M or AD VAL―在重量法、体积法和从价法之间由承运人根据不同的货物,决定具体的选择方法,择高收取费用。也有按W或M计收,然后再加收一定百分比的从价运费。在运价表中以“W/M Plus Ad Val”表示。
⑤综合法  按重量吨或尺码吨计收运费外,再加收从价运费,即:
W & AD VAL; M & AD VAL
⑥按件法  按每件为一单位计收;
⑦议价法(OPEN PATE) 由船货双方临时协商议定运价的计算方法。
件杂货物(散货)海洋运费计算的一般步骤为:
①根据货物名称,在运价表中的货物分级表上查到货物的等级(CLASS)和运费计算标准(BASIS);
②根据货物的装运港、目的港,找到相应的航线,按货物的等级查到基本运价;
③查出该航线和港口所要收取的附加费项目和数额(或百分比)及货币种类;
④根据基本运价和附加费算出实际运价(单位运价);
⑤根据货物的托运数量算出应付的运费总额。
(3)运费计算
根据基本费率和附加费求出商品的总运费。
总运费=基本运费+Σ附加费
用数学公式表示为:
F=fb+ΣS
 =fQ+(S1+S2+…+Sn)×fQ
 =(1+S1+S2+…+Sn)×fQ
式中:F―总运费   fb―基本运费    ΣS―各种附加费总额
Q―货运量(运费吨)   f―基本运费率    s―某项附加费
    以下同
A、在没有任何附加费的情况下,班轮运费计算公式为:
F=f×Q
[例3-1]设某公司拟向日本出口冻驴肉30公吨,共需装1500箱,每箱毛重25kg,每箱体积为20cm×30cm×40cm。原对日报价每箱FOB30美元,日商回电要求改报CFR神户。问应如何计算该批货物的运费?(去日本航线每运费吨的运价为144美元)?
解答:先按冻驴肉的英文(Frozen Donkey-meat)字母顺序从运价表中查找其属几级货,按什么标准计算。经查该商品属8级货,计收标准为W/M。然后再查出日本航线每一运费吨的运费为144美元,无其他任何附加费。再次,分清该商品系重货不是轻货,也就是计算该商品的积载系数是小于1。如大于1为轻货,小于1为重货。计算的办法是:0.2×0.3×0.4÷0.025=0.96,可见该商品是按重货计算运费。
将以上已知的数据代入公式即得总运费:
F=144×0.025×1500=5400(美元)
每箱的运费应为:
5400÷1500=3.6(美元)
每箱的CFR价应为:
30+3.6=33.6(美元)。
B、在有各种附加费,而且附加费按基本费率的百分比收取的情况下,运费的计算公式为:
F=fQ(1+S1+S2+……+Sn)
式中:S1……Sn为各项附加费的百分比。
[例3-2]设由天津新港运往莫桑比克首都马普托门锁500箱,每箱体积为0.025m3,毛重为30kg。问该批门锁的运费为多少(设去马普托每运费吨的运费为450港元,另加收燃油附加费20%,港口附加费10%)?
解答:先从运价表中查得门锁属10级货,计收标准为W/M,去东非航线马普托每运费吨为450港元,另收燃油附加费20%,港口附加费10%,然后算出该商品的积载系数为:0.25÷0.3=0.833,从而得知为重货,该批门锁的总毛重为(30×500)÷1000=15(公吨)。
将上述已知数据代入公式即得:
F=450×15×(1+20%+10%)
=450×15×1.3
=8775(港元)
即该批门锁的运费为8775港元。
C、在各项附加费按绝对数收取的情况下,运费的计算公式为:
F=fQ+(1+S1+S2+…+Sn)×Q
式中:S1…+Sn为各种附加费的绝对数。
[例3-3]设某出口公司向马来西亚出口大型机床1台,毛重为7.5公吨,目的港为巴生港或槟城。运送机床去新马航线的基本费率每1运费吨为1500港元,另加收超重附加费每运费吨为28港元,选港费为20港元。问该机床的运费为多少?
解答:将上述已知数据代入公式即得:
F=1500×7.5+(28+20)×7.5
=11610(港元)
即该机床的运费为11610港元。
2.集装箱货物海洋运费计算
集装箱运输是以集装箱为集合包装和运输单位,适合门到门交货的成组运输方式,是成组运输的高级形态。目前,它已成为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一种重要的运输方式。
(1)集装箱运输业务
A、集装箱的规格
集装箱规格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规定有3个系列13种之多。而在国际航运上运用的主要为20英尺和40英尺两种,即1A型8′×8′×40′、1C型
8′×8′×20′。20英尺的集装箱是国际上计算集装箱的标准单位,英文称为Twenty Foot Equivalent Unit,简称为“TEU”。TEU也是港口计算吞吐量和船舶大小的一个重要的度量单位。在统计不同型号的集装箱时,按集装箱的长度换算成20尺单位(TEU)加以计算。一个40英尺的集装箱等于2个TEU,其余类推。
B、集装箱货物运输的交接方式:
集装箱货物有整箱货和拼箱货之分。
整箱货(Full Container Load,FCL)是指货主托运的数量较大,足以装满一个集装箱的货物。一般认为,货物达到集装箱最大容积的75%以上、最大载重量的90%以上,即为整箱货。整箱货通常只有一个发货人和收货人,由发货人自行装箱,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经海关查验后,由海关对集装箱施铅封。
拼箱货(Less Than Container Load,LCL)是指货主托运的数量较小,不足以装满一个集装箱,须由集装箱货运站把分属于不同货主的同一目的地的货物合并装箱,经海关检验后,由海关对集装箱施加铅封。
整箱货和拼箱货的货物流通途径大体相同,但货物的交接方式有所不同。
表3-1   集装箱的交接方式                 
货物交接方式 装箱负责人 拆箱负责人 交接地点 表达方式
整箱交整箱接(FCL/FCL) 货方 货方 门到门 Door to Door
拼箱交拆箱接(LCL/LCL) 承运人 承运人 场站到场站 CY to CY
整箱交拆箱接(FCL/LCL) 货方 承运人 门到场站 Door or CY
拼箱交整箱接(FCL/FCL) 承运人 货方 场站地门 CY to Door
   注:“门”(Door)指发收货人工厂或仓库。“场”指港口的集装箱堆场(Container Yard, CY)。“站”指港口的集装箱货运站(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 CFS)。
20英尺集装箱的载货重量为17500千克;40英尺集装箱的载货重量为24500千克;20英尺集装箱的有效容积为25立方米;40英尺集装箱的有效容积为55立方米。通常以重量法计费的货物用20英尺集装箱;而以体积法计费的货物则用40英尺集装箱更能节省运费,当然,运费的计算标准可以查货物等级表得到。
   (2)运费构成
基本上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沿用件杂运费计算方法,即以每运费吨为单位(俗称散货价),再加上相应的附加费;另一类是以每个集装箱为计费单位(俗称包箱价)。
①杂货基本费率加附加费。
基本费率:参照传统件杂货运价,以运费吨为计算单位,多数航线上采用等级费率。
附加费:除传统杂货所收的常规附加费外,还要加收一些与集装箱货物运输有关的附加费。
②包箱费率。
包箱费率(Box Rate)以每个集装箱为计费单位,常用于集装箱交货的情况,即CFS to CY或CY条款。常见的包箱费率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FAK包箱费率(Freight for All Kinds):即对每一集装箱不细分箱内货类,不计货量(在重要额之内)统一收取的运价。
FCS包箱费率(Freight for Class):按不同货物等级制定的包箱费率,集装箱普通货物的登记划分与杂货运输分法一样,仍是1~20级。在这种费率下,拼箱货运费计算与传统运输一样,可根据货物名称查得等级,计算标准,然后去套相应的费率,乘以运费吨,即得运费。
FCB包箱费率(Freight for Basis):这是按不同货物登记或货类以及计算标准制订的费率。
三、租船运输
租船运输(Shipping by Chartering)又称为不定期船运输,是指租船人向船东租赁船舶用于运输货物的业务。租船人可租赁整船和租赁部分舱位。和班轮运输方式下的“四定一负责”相反,租船运输可由船东和租船人临时议定。我国外贸运输租船要贯彻“国轮优先,外轮为辅”的原则。
租船方式主要有定程租船、定期租船和光船租船三大类。
定程租船(Voyage Charter),简称程租,又称航次租船,它依照租船合同的规定,船舶出租人提供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租船人支付约定的运费,其他一切营运费和管理均由船东负责。这种租船方式对租方来说简单易行,在国际上用得较为普遍。
定期租船(Time Charter)简称期租船,就是由船舶出租人将船舶租给租船人使用一定期限,在期限内由租船人自行调度和经营管理。租金按月(或30天)每载重吨(DWT)若干金额计算。它不如程租简单,货主一般不采用,都是一些承运人在自己运力不足的情况下,用以租来跑运输。
光船租船(Bare Boat Charter)是期租一种,船东仅将船交给租方使用,租方配备船员,并负责经营管理。这种方式很少使用。
(一)定程租船
1.程租的五种类型
    (1)单程租船(Single Voyage Charter),亦称单航次租船。即所租船舶只装运一个航次,航程终了时租船合同即告终止。运费按租船市场行情由双方议定,其计算方法一般是按运费率乘以装货或卸货数量或按装船包干运费计算。
(2)连续单航次程租(Consecutive Voyage Charter)。即用一条船连续完成同一去向的、若干相同的程租航次,中途不能中断,一程运货,另一程放空,船方沿线不能揽载。
(3)来回航次程租(Round Voyage Charter)。所租船舶在完成一个航次的任务后,接着又在卸货港(或附近港口)装货运往原装货港,亦即来回载货,运费按来回不同货物分别计算。
(4)包运合同租船(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又称大合同单航次程租。即规定将一批货物,船东在约定期限内派若干条船,按照同样的租船条件,由甲地包运到乙地,至于航程次数则不作具体规定。
(5)航次期租船(Voyage Charter on Time Basis),即船舶的租赁采取航次租船方式,但租金以天计算,这种租船方式,不计滞期、速遣费用,船方不负责货物运输的经营管理费用。
2.程租船运输费用
程租船费用主要包括程租船运费和装卸费。另外还有速遣费、滞期费等。
(1)程租船运费
程租船运费是指货物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海上基本运费。其计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按运费率计算,即按所装货物每重量单位(或容积单位)所表示的金额计算;二是整船包价(Lumpsum Freight),即提供一条船付一笔运费,不管实际装货多少一律照付。
(2)装卸费
在程租中,装卸费用由何方负担,通常有:
①船方管装管卸(Gross Terms or Liner Terms),又称班轮条件,承租人把货物交到船边船舶的吊钩下,船方负责把货物装进舱内并整理好;卸货时,船方负责把货物从船舱内卸到船边,由承租人或收货人提货。船方与货方责任和费用的划分以船边为界,船舶所有人负责雇佣装卸工人并负担装卸费用。
②船方不管装卸(Free In and Out, FIO ),这是在装卸两港由承租人负责雇佣装卸工人并负担装卸费用的条款。如果平舱费用和理舱费也由承租人负责,为明确起见,在合同中注明“FIOST”。
③船方管装不管卸(Free Out, FO),在卸货港由承租人负责卸货费用。
④船方管卸不管装(Free In, FI),在装货港由承租人负责装货费用。
(3)速遣费、滞期费。
为节省船期,在程租合同中船东一般要求规定租船人在一定时间内完成装卸作业的条款,这规定的时间就是许可装卸时间。在其时间内如未能装卸完毕,则自许可装卸时间终止时起至全部货物装卸完毕止的滞期时间,租船人按合同向船东支付滞期费。同时,如在其时间届满前提前完成货物装卸作业,则节省的时间,船东要付给租船人速遣费。装卸时间、滞期费和速遣费的规定一定是在程租船的运输方式下才采用的。在班轮运输方式下,不需要这三方面的规定。
通常两费均订为每天若干金额,不足一天按比例计时,速遣费通常是滞期费的一半,但有时也相同。
在租船合同中如无相反规定还应遵守“一旦滞期则始终滞期”的原则,也就是只要发生滞期,原本可以扣除的星期天、节假日和坏天气等均不能扣除。
计算速遣的时间分两种:一种是以许可装卸时间减去实际完成时间为节省的全部装卸时间(All Time Saved);另一种是从所节省的全部时间中减去星期日、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作为节省工作时间(Working Time Saved)。可见,采用前一种计算方法对租方有利。装卸时间是以天数或小时来表示的,其规定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①按“连续工作日”(Running Working Days)。明确规定每天装卸多少,多少天装卸完。
②按“晴天工作日”星期日和节假日除外(Weather Working Days Sundays and Holidays Excepted)。明确规定每天装卸多少,若干天装卸完,但雨天(坏天气)、节假日除外。
③按“港口习惯快速装卸”(To Load/Discharge in Customary Quick Despatch,简写为C.Q.P)。
④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Weather Working Days of 24 Consecutive Hours)。
一般重点掌握: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Weather Working Days of 24 Consecutive Hours)。即在昼夜作业的港口,须连续工作24小时才算一天,如中间有坏天气或设备发生故障或工人不足而不能作业时,就要扣除所耽误的时间。这一规定比较公平合理,故在业务中采用得较多。
3.程租船合同
程租船合同使用较多的是“标准杂货租船合同”(Uniform General Charter Party,简称GENCON,国内译为“金康合同”)。程租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船名、船籍、载货重量、容积、货名装货港和目的港、受载期限、装卸期限、运费、滞期费、速遣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在实际业务中,合同的内容因具体业务的货类、航线、贸易条件等不同,使用的标准合同格式的条款也不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对己方有利的原则,对标准合同格式中的若干条款进行删减或增加,对于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可以依照法律或商业习惯处理。
(二)定期租船
期租船的合同使用较多的是“标准定期租船合同”(Uniform Time Charter Party),简称BALTIME,国内译为“巴尔的摩合同”。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船名、船籍、船级、吨位、容积、船速、燃料消耗、航区、用途、租船期间、交船和还船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条件、租金及其支付,以及其他有关事项。期租船租金(或运费)按每30天或每日历月每夏季载重吨计算,也可按整船每天若干金额计算,两者之间可相互换算。例如,一艘夏季载重吨为25000吨的船,每30天每吨的租率为8美元,则该船日租金为25000×8÷30=6666美元。但租金与所载货物无关。

第二节  海运单证和海运条款

包括海运单证在内的国际商务单证,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精通单证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精通国际贸易实际业务操作。
一、海运提单和其他主要货运单证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 B/L)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提单示例                            表3-2

BILL   OF   LADING
1)SIPPER 10) B/L NO.
CARRIER:

C  O  S  C  O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CHINA OCEAN SHIPPING(GROUP)CO.

                    OR/GINAL
 Combined Transport BILL OF LADING
2)CONSIGNEE 
3)NOTIFY PARTY 
4)PLACE OF RECEIPT 5)OEAN VESSEL 
6)VOYAGE NO 7)PORT OF LOADING 
8)PORT OF DISCHARGE 9)PLACE OF DELIVERY 
11)MARKS 12)NOS. &KINDS OF PKGS. 13)DESCRIPTION OF GOODS 14)G.W. (kg) 15)MEAS(m3)
    16) (Freight Clause)

 

17) TOTAL NUMBER OF CONTAINERS
   OR PACKAGES (IN WORDS)
FREIGHT & CHARGES REVENUE TONS RATE PER PREPAID COLLECT
PREPAID AR PAYABLE AT 21)PLACE AND DATE OF ISSUE
TOTAL PREPAID 18) NUMBER OF ORIGINAL B(S)L 
LOADING ON BOARD THE VESSEL 22)  (Signed for the Carrier)
19) DATE 20) BY 
注:说明详见实训模块一
(一)海运提单
1.海运提单的性质
海运提单是由承运人单方面签发,所以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作用:
①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所签发的货物收据(Receipt of Goods),表明承运人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
②它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即物权凭证(Document of Title),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也可凭此向银行押汇,还可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进行转让(转让提单也就转让了在目的地的提货权),通过掌握B/L来控制货物。
③同时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运输合同的证明(Evidence of the Contract of Carriage),但B/L本身并不是运输合同。
2.海运提单的种类
(1)根据货物是否已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Shipped  B/L)和备用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前者是指货物已装上船后签发的提单,而后者是指承运人已接管货物并准备装运时所签发的提单,所以又称收讫待运提单。在贸易合同中,买方一般要求卖方提供已装船提单。
(2)根据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提单可分为清洁提单(Clean B/L)和不清洁提单(Unclean or Foul B/L)。前者是指货物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一般未经加添明显表示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批注的提单。在对外贸易中,银行为安全起见,在议付货款时均要求提供清洁提单。
(3)按收货人抬头的不同,可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三种。
①记名提单(Straight B/L)。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是指在收货人(Consignee)栏内具体写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这种提单只能由特定收货人提货,而不能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给第三者,所以在国际贸易中只能在特定情况下使用。
②不记名提单(Beare B/L)。又称“来人抬头提单”,是指在收货人栏内不写明固定收货人的名称,只写明“货交提单持有人”,或不填写任何名称的提单。这种提单不需要任何背书手续即可转让或提取货物,流通性极强,但对买卖双方的风险较大,在国际贸易中极少使用。
③指示提单(Order B/L)。是指在收货人栏内只填写“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To Order of)字样的提单。这种提单可经过背书转让,故其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广。背书是指在提单背面记载有关事项以转让提单权利,有两种方式: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空白背书是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签名,而不注明被背书人的名称;记名背书是指背书人除在提单背面签名外,还须注明被背书人的名称。记名背书的提单如需再转让,必须再加背书。目前在实际业务中使用最多的是“凭指定”并经空白背书的提单,习惯上称其为“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提单,即所谓“双空白”背书。
(4)根据不同运输方式,提单可分为直达提单(Direct B/L)、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联运提单(Through B/L)和联合运输提单(Combined Transport B/L)等。
(5)提单按提单格式不同划分为全式提单(Long Form B/L)和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简式提单是指仅有提单正面条款而无背面条款的提单。
(6)按提单签收的时间不同,可分为倒签提单、预借提单、过期提单等三种。
①倒签提单(Anti-Date B/L)。是指承运人应托运人要求,在货物装船完毕后,以早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签发日期的提单。这种提单是为方便托运人结汇而签发的,承运人要为此承担相当大的风险。
②预借提单(Advanced B/L)。是指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货物尚未装船或尚未装船完毕的情况下,托运人为能及时结汇,而要求承运人提前签发的已装船提单。
③过期提单(Stale B/L)。是指错过规定的交单日期或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日期的提单。前者属无效提单,后者是在近洋运输中容易出现的情况,故在近洋国家间的贸易合同中,一般都订有“过期提单可以接受”的条款。
此外,还存在其他各种特殊提单,如运费预付和到付提单、舱面提单、正本提单和副本提单,以及多式联运提单。顺便提及,海上货运单(Sea way bill or Ocean Waybill)作为一种不可流通的单证,尽管不是物权凭证,但目前在欧州、北美和某些远东、中东地区贸易界越来越流行,主要因其能方便进口人及时提货,简化手续、节省费用,减少假单据诈骗。
3.流通程序
(二)主要货运单证
为了保证国际贸易货物的安全交接,在整个运输过程中还需要编制其它各种单据。
1.托运单(Booking Note, B/N)
托运单有的地方称“下货纸”,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人的单证。承运人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船舶的航线、挂靠港、船期和舱位等条件考虑,认为合适后,即接受托运。
2.装货单(Shipping Order, S/O)
装货单是接受了托运人提出装运申请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凭以命令船长将承运的货物装船的单据。装货单既可用作装船依据,又是货主凭以向海关办理出口货物申报手续的主要单据之一,所以装货单又称关单,对托运人而言,装货单是办妥货物托运的证明;对船公司或其代理而言,装货单是通知船方接受装运该批货物的指示文件。
3.收货单(Mate’s Receipt,M/R)
收货单又称大副收据,是船舶收到货物的收据及货物已经装船的凭证。船上大副根据理货人员在理货单上所签注的日期、件数及舱位,并与装货单进行核对后,签署大副收据。如果货物装船时,发现外表有异状或损坏或短溢时,大副就应在大副收据上给予相应的批注。凭大副收据换取已装船提单。
4.装货清单(Loading List)
装货清单是船上大副编制配载的主要依据。
5.舱单(Manifest,M/F)
舱单又称“船单”、“出口载货清单”(Export M/F),是按卸货港逐票罗列全船载运货物的汇总清单。作为船舶运载所列货物的证明,是船舶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的必要单证。
6.货物积载图(Stowage Plan or Cargo Plan)
货物积载图是指按货物实际装舱情况编制的舱图。它是船方进行货物运输、保管和卸货工作的参考资料,也是卸货港据以理货、安排泊位、货物进仓或安排车驳的文件。
7.货物溢/短单和货物残损单(Overlanded and Short-landed Cargo List, Broken & Damaged Cargo List)
残损单是一份根据理货员现场记录编制的属于船方责任的残损货物的一个汇总清单。
8.提货单(Delivery order D/O),
提货单,又称小提单,是指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或副本提单随同有效的担保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的、可向港口装卸部门提取货物的凭证。
(三)托运订舱流程
以下是从发货人到收货人之间单证流动的过程图,来直观表达装运流程:

(1)Shipper/forwarder agent booking air/shipping space
货主托运/货代托运
Shipper’s Letter of Instruction, SLI《国际货物托运委托书》

(2)Carrier sends booking confirmation
承运人发装货单
Shipping Order, S/O《装货单》
(3)Supplier delivers cargos to the carrier and receives Mate’s receipt
托运人交货并取得场站收据(大副收据)
Mate’s receipt,M/R《场站收据》
(4)Shipper get bill of lading from Carrier/forwarder agent after sailing
托运人凭场站收据换取提单
Bill of lading,B/L《提单》
(5)Carrier sends arrived notice to the consignee
承运人发到货通知给收货人
Arrival Note,A/N《到货通知书》
(6)Consignee get B/L from bank that pick up goods from carrier/agent
收货人付款赎单,凭以向承运人或其代理提货
Delvery Order,D/O《提货单》
二、装运条款
装运条款是买卖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它包括装运时间、装货港、卸货港、分批装运和转船等条款。有些装运条款还规定装船通知条款、滞期速遣条款,对美国贸易时还规定O.C.P条款等。
装运条款实例
Shipment:Shipment on or before Jan 31,2003,from Lian Yungang to Long Beach USA,allowing partial shipments and transshipment.
装运:2003年1月31日或以前装运,由中国连云港到美国长滩,允许转运和分批装运。
(一)装运时间
装运时间又称装运期(Time of Shipment),是指卖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给承运人的期限,严格来讲,装运时间与交货时间(Time of Delivery)并非同一概念,在以其他贸易术语如DES DEQ等达成的实际交货合同中,“装运”与“交货”是完全不同的,两者不能相互替代。
在实际业务中,规定装运时间的方法主要有以下4种:
(1)规定某月装运。例如:Shipment during March 2003.
(2)规定跨月装运。例如:Shipment during Feb./Mar.2003.
(3)规定在某月月底或某日前装运。例如:Shipment at or before the and of May 2003;Shipment on or before July 15th 2003。该方法的特点是期限具体,含义明确,双方不易发生纠纷,在实际业务中使用得较普遍。
(4)规定在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内装运。例如:Shipment within 45 days after receipt of L/C。在采用这种装运期规定时,必须同时规定有关信用证开到的期限。
在合同中,应尽量避免采用近期装运的表示方式,如“立即装运”(Immediate Shipment),“尽快装运” (Shipment as Soon as Possible),“即刻装运”(Prompt Shipment)等等。如使用此类词语,银行将不予置理。
(二)装运港和目的港
装运港(Port of Shipment)是指货物起始装运的港口。目的港(Port of Destination)是指最终卸货的港口。
装运港和目的港的规定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规定一个装运港和一个目的港。例如:Port of shipment:Shanghai;Port of destination:New York。
(2)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装运港和目的港。例如:Port of shipment:Qingdao and Shanghai;Port of destination:Lon-don/Liverpool。
(3)笼统规定。例如:Port of shipment:China ports;Port of destination:U.K.Ports。
(4)采用选择港(Optional Ports)办法。例如:CIF London/Hamburg/Rotterdam optional。即允许收货人在预先提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卸货港中任选一个。
规定装运港或目的港应注意的问题
①装运港和目的港的规定要明确具体。在业务中不宜接受诸如“欧洲主要港口”或“非洲主要港口”作为 装运或目的港。
②不能接受内陆城市为装运港或目的港的条件。
③注意装卸港口的装卸条件。
④注意国外港口有无重名的情况。在买卖合同中,要明确写明装运港或目的港所在国家或地区名称。
⑤选择港的规定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3个,而且必须在同一航区、同一航线上。
(三)分批装运和转船
有必要分期分批交货时,可在合同中规定分批装运条款。如没有直达船或一时无合适的船舶运输,需通过中途港转运的称为转船(Transshipment)。
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是指一笔成交的货物,分若干批次装运。在大宗货物交易中,买卖双方根据交货数量、运输条件和市场销售需要等因素,可在合同中规定分批装运条款。
分批装运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其一,只规定允许分批装运,未规定分批的具体时间、批次及数量;例如“允许分批装运”(Portial Shipments allowed)这种做法有利于卖方。其二,既规定允许分批装运,又规定分批的具体时间、批次及数量。例如2月至6月份分五批每月等额装运(Shipment during Feb/June in five equal monthly Lots)这种规定有利于买方,给予卖方机动余地小,只要其中任何一批未按时按量装运均构成卖方违约。
关于分批装运,我们还要说明如下四点:
(1)在合同中如没有规定允许分批装运,不同国家的法律有不同的解释,所以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2)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除非信用证明示不准分批装运,卖方即有权分批装运。
(3)如果信用证中规定了每批装运时间和数量,若其中任何一期未按规定装运,则本期及以后各期信用证均失效。
(4)按惯例,运输单据表面注明同一运输工具、同一航次、同一目的地的多次装运,即使其表面上注明不同的装运日期及/或不同的装运港、接受监管地或发运地,将不视作分批装运。关于转船《UCP500》所谓的“禁止转运”,实际上是指禁止海运港至港除集装箱之外的货物运输的转运,正常情况下,原则上应在出口合同中订明“Partial Shipments and Transhipment allowed”。
(四)OCP条款
“OCP”是Overland Common Points的简写,意即“内陆公共点地区”,简称“内陆地区”。其含义是:根据美国费率规定,以美国西部九个州为界,也就是以洛矶山脉为界,其以东地区,均为内陆地区范围,这个范围很广,约占美国全国三分之二的地区。按OCP运输条款规定,凡是经过美国西海岸港口转往上述内陆地区的货物,如按OCP条款运输,就可享受比一般直达西海岸港口较低的优惠内陆运输费率,一般约低3%~5%左右。相反方向,凡从美国内陆地区启运经西海岸港口装船出口的货物同样可按OCP运输条款办理。同时,按OCP运输条款,尚可享受比一般正常运输为低的优惠海运运费,每吨约低3美元~5美元。
采用OCP运输条款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货物最终目的地必须属于OCP地区范围内,这是签订运输条款的前提。例如:太平洋沿岸港口(如旧金山、西雅图、温哥华)等。
(2)货物必须经由美国西海岸港口中转。因此,在签订贸易合同时,有关货物的目的港应规定为美国西海岸港口,即为CFR或CIF美国西海岸港口条件。
(3)在提单备注栏内及货物唛头上应注明最终目的地OCP×××城市。
例如,我国出口至美国一批货物,卸货港为美国西雅图,最终目的地是芝加哥。西雅图是美国西海岸港口之一,芝加哥属于美国内陆地区城市,此笔交易就符合OCP规定。经双方同意,就可采用OCP运输条款。在贸易合同和信用证内的目的港可填写“西雅图”括号内陆地区,即“CIF Seattle(OCP)”。除在提单上填写目的港西雅图外,还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内陆地区芝加哥”字样,即“OCP Chicago”。

第三节  国际铁路和航空货物运输

国际铁路运输是仅次于国际海运的一种主要的运输方式,铁路运输的运行速度较快,载运量较大、运输成本低且在运输中遭受的风险较小,它一般能保持终年正常运行,具有高度的连续性。航空运输具有交货迅速,节省包装,减少保险和储存费用,保证运输质量且不受地面条件限制等优点。适合于易腐商品、鲜活商品和季节性强的商品运输。
一、铁路运输(Rail Transport)
(一)特点和作用
铁路运输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在我国对外贸易中更是起着非同一般的作用,具体表现在:
1.通过铁路把欧、亚大陆联成一片,从而为发展我国与亚洲、欧洲各国之间的经济贸易联系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2.铁路也是我国大陆与港、澳地区进行贸易的重要运输方式。
3.铁路运输在进出口货物的集散和省与省之间外贸物资的调拨方面同样起着重要的作用。
我国海运出口货物向港口集中,进口货物向内地疏运,主要是由铁路承担的。如果仅以进出口货运量计算,铁路运输则仅次于海运而位居第二,在我国对外贸易运输中举足轻重。
(二)国际铁路货物联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进行铁路货物运输时只使用一份统一的国际联运票据,由一国铁路向另一国铁路移交货物时,无需发、收货人参加,铁路当局对全程运输负连带责任。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办理种别分为整车、零担和大吨位集装箱。
(1)整车。是指按一份运单托运的按其体积或种类需要单独车辆运送的货物。
(2)零担。是指按一份运单托运的一批货物,重量不超过5000千克,按其体积或种类不需要单独车辆运送的货物。但如有关铁路间另有商定条件,也可不适用国际货协整车和零担货物的规定。
(3)大吨位集装箱。是指按一份运单托运的,用大吨集装箱运送的货物或空的大吨位集装箱。
(三)对港澳地区的铁路货物运输
我国进口货物由港口经铁路转运到各地,出口货物由产地经铁路集中到港口装船,以及各省、市、自治区之间产品的流通,均属于国内铁路运输的范畴。对港澳地区的铁路运输不同于国际联运,也不同于一般的国内运输,而是一种特定的运输方式。
对香港的铁路运输是由大陆段和港九段两部分铁路运输组成,其特点为“两票运输,租车过轨”。
1.一般程序
目前开行的快运列车有:751次、753次、755次,也称三趟快车。
目前,对香港地区铁路货物运输,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发货地外运公司向当地铁路局办理从发货地对深圳北站的国内铁路运输的托运手续,填写国内铁路运单。
(2)发货地外运公司委托深圳外运分公司办理接货、报关、查验、过轨等中转运输手续。
(3)深圳外运分公司接到铁路部门的到车预告后,抽出事先已分类编排的有关单证加以核对,并抄给香港中国旅行社货运公司作为接车准备。
(4)货车到达后,深圳外运分公司与铁路进行票据交接,如单证齐全无误,则向铁路部门编制过轨计划。经审查无误,海关即会同联检单位对过轨货车进行联检。
(5)香港中国旅行社货运公司向港段海关报关,并在罗湖站向广九铁路公司办理起票手续,港段铁路部门将过轨货车送交到九龙站交香港中国旅行社货运公司卸货。
2.主要单证
(1)“供港货物委托书”是发货人向深圳外运和香港中旅行社委托办理货物转运、报关、接货等工作的依据,也是向发货人核算运输费用的凭证,一式五份,要求在发运前预寄。
(2)“出口货物报关单”是向海关申报的依据。
(3)起运电报,没有电报,深圳外运就无法抽单配证、申请报验,香港收货人也不能办理单赎手续。
(4)“承运货物收据”是向银行结汇的凭证,它代表货物的所有权,是香港收货人的提货凭证(Cargo Receipt)国内运单不能结汇。
(5)铁路运单仅限国内段,对外不起提单的作用。
二、航空运输(Air Transport)
(一)特点
航空运输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极为迅速,这与其自身优点密切相关。
1.运送速度快
2.安全准确
3.可节省运杂费
4.运费高、仓容小、受自然因素影响大
(二)空运的经营方式
    1.班机运输(Scheduled Airline)
班机是在固定航线上的固定起落站,按预定时间定期航行的方式。
2.包机运输(Chartered Carrier)
由租机人租用整架飞机或若干租机人联合包租一架飞机进行货运的方式,适合专运高价值货物。
运输方式分为整架包机和部分包机两类。
3.集中托运(Consolidation)
集中托运是指航空代理公司把若干批单独发运的货物,按照到达同一目的地,组成一整批,用一份主运单发运到同一到站,由预定的代理收货,然后再报关、分拨后交给各实际收货人的运输方式。
4.航空快递(Air Express)
由专门经营快递业务的公司与航空公司合作,派专人以最快的速度,在发货人、机场、用户之间,传递货物的方式。
5.陆空陆联运(TAT Combined Transport)
陆空陆联运分三种:一是TAT即Train-Air-Truck的联运。二是TA即Truck-Air联运;三是TA即Train-Air的联运;在唛头上加盖“陆空联运”戳记。
6.送交业务(Delivery Business)
通常用于样品、目录、宣传资料、书籍报刊之类的空运业务,由国内空运代理委托国外代理办理报关、提取、转送和送交收货 。
7.货到付款(Cash on Delivery)
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与承运人达成协议,承运人在货物到达交给收货人的同时,代收航空运单上记载的货款,然后寄给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运输方式,我国航空公司尚未开办此项业务。
(三)航空运单及运价
航空运单非物权凭证,是不可转让的,持有航空运单并不拥有货物所有权。
1.航空运单的分类
航空运单主要分为两大类:
(1)航空主运单(MAWB,Master Air waybill)
凡由航空公司签发的航空运单就称为主运单。
(2)航空分运单(HAWB,House Air waybill)
集中托运人在办理集中托运业务时,签发的航空运单称为分运单。即在集中托运情况下,既存在主运单,又有分运单。主运单作为航空运输公司与集中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货主与航空公司之间没有直接的货物交接关系。
2.运价
运价(Rate)又称费率,是指承运人对所运每一重量单位货物(千克或磅)所收取的从启运机场至目的机场的航空费用。该费用根据每票货物所适用的运价和其计费重量计算而得。而计费重量是指用以计算航空运费的重量。它可以是货物的实际毛重(含货物包装)―适于高密度货物的实重;也可以是体积重量―适于低密度、轻泡货物;以及高重量分界点的重量,其中体积重量按每6000cm3折合1千克换算,即体积重量=货物体积/6000 cm3¬。
主要的航空货物运价有四类:(1)一般货物运价(GENERAL CARGO RATE,GCR);(2)特种货物运价或指定商品运价(SPECIAL CARGO RATE; SPECIFIC COMMODITY RATE,SCR);(3)货物的等级运价(CLASS CARGO RATE,CCR);(4)起码运价(Minimum Rate)。
(1)一般货物运价(GCR)。一般货物运价也称普通货物运价,最常见的是以45千克为划分点,将货物分为45千克以下和45千克以上两种。
(2)特种货物运价(SCR)。特种货物的运价通常是承运人根据在一定航线上经常性运输某一类货物的托运人的请求,或为促进某地区间某一货物的运输,经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同意所提供的优惠运价。
(3)货物的等级运价(CCR)。等级货物运价,是指适用于规定的地区或地区之间的少数货物的运输。
(4)起码运价(M)。起码运价是航空公司办理一批货物所能接受的最低运价,不论货物的重量或体积多少,在两点之间运输一批货物应收取的最低金额。
在这几种运价中,运费只选择其中之一计算。如遇两种运价均适用时,首先应选用特种货物运价,其次是等级货物运价,再次才是一般货物运价。
[例]有一票热带鱼,毛重120千克,体积0.504立方米。需从我国某地空运至韩国汉城,问应如何计算其运费(设:一般货物运价:45千克以上,每千克为9港元;等级货物运价;每千克为16.70港元;特种货物运价:每千克为7.59港元)?
解答:根据上述运价进行比较计算如下:
按GCR运价,应为:9×120=1080(港元)
按CCR运价,应为:16.70×120=2004(港元)
按SCR运价,应为:7.59×120=910.8(港元)
可见,此票热带鱼应选用SCR运价计算。

第四节  其他国际货物运输方式

一、公路运输(Road Transportation)
公路运输也是现代运输的主要方式之一,它与铁路运输同为陆上运输的基本运输方式。公路运输的工具是汽车,通道是公路。公路是城乡之间以通行汽车为主的公用大道。公路运输在整个运输领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并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公路运输既是一个独立的运输体系,也是车站、港口和机场集散物资的重要手段。
(一)特点和作用
1.公路运输在进出口货物的集散上起着重要的作用
2.公路运输有助于实现“门到门”的运输
3.公路运输也是我国边疆地区与邻国物资交流的重要工具
(二)公路运杂费
    1.货物重量。按毛重计算。整批货以吨公里为计费单位,零担货物以每千克1公里为计费单位。凡货物重1千克,体积未超过4立方米的为实重货物,体积超过4立方米的为轻泡货物。零担轻泡货物,按其长、宽、高计算体积,每4立方米折合1千克。
2.计费里程。按货物装运地点至卸货地点的实际运输里程计算。新价规把车辆重装卸点的装卸里程也计入计费里程内。
二、内河运输(inland water transportation)
内河运输是水上运输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内陆腹地和沿海地区的纽带,也是边疆地区与邻国边境河流的连接线,在现代化的运输中起着重要的辅助作用。
(一)特点
1.投资少
2.运量大:顶推船队的运量可相当于十几个铁路列车和数千辆卡车的运量。
3.成本低:每公里铁路要占地30亩~35亩左右,内河船舶能耗仅为公路的12%,或铁路的40%,所以总成本仅为铁路成本的20%~40%。
(二)内河运输概况
全国通航里程在1986年底有10.94万公里,但通行1000吨级(水深2.5米)船舶以上的里程不足4500公里,只占全部通航里程的4.1%,但1000吨级船舶可行航道仅2640公里。85%的航道常年只能通行50吨级以下船舶,利用率不高。但近年来发展方兴未艾,例如,长沙市霞凝新港已建成5千吨级泊位5个,加速了外运货物的通江达海。
三、邮政运输(Parcel Post Transport)
邮政事业一般均由国家开办,我国邮政业务由邮电部负责办理。国际邮件按性质分为函件和包裹两大类。国际邮政运输是国际贸易运输不可缺少的渠道。
(一)国际邮政运输的特点
    1.它是国际最广泛的运输方式。
2.它是一种国际多式联运性质的运输方式。
3.具有“门到门”(Door to Door)运输的性质,是一种手续简便、费用不高的运输方式。
(二)万国邮联
    万国邮政联盟(Universal Postal Union),简称邮联。它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邮联宗旨是:组成一个国际间邮政领域,相互交换邮件;组织和改善国际邮政业务,我国于1972年加入邮联。
(三)特快专递业务
近年来,通过邮政运输进行的特快专递业务迅速发展,主要有:
1.国际特快专递(International Express Mail Service)。简称EMS,是我国邮政部门办理的特快专递业务。
2.DHL信使专递(DHL Courier Service)。是由Delsey、Hilbolom、Lind三方组建的敦豪国际有限公司信使专递和民航快递服务,总部设在美国纽约,业务范围遍及世界各地。
邮政运输的主要单证是邮政收据(Post Receipt)。它是收件人凭以提取邮件的凭证,也是当邮件灭失或损坏时,向邮局索赔的凭证。
四、管道运输(Pipeline Transportation)
管道运输是一种特殊的运输方式,与普通货物运输方式有很大的不同。它是货物在管道内借助高压气泵的压力输往目的地的一种运输方式。
(一)管道运输的特点
     1.运输通道与运输工具合而为一。
2.高度专业化。
3.单方向的运输。
4.固定投资大、建成后运输成本较低。
(二)管道运输的种类
管道运输就其运输对象可分为气体管道、液体管道、水浆管道和压缩空气管道等。
管道运输就其铺设位置可分为架空管道、地面管道和地下管道,但最普通的还是地下管道。目前世界上各种管道长达200余万公里,管道运输已成为一种独立的、重要的运输方式。
我国管道“西气东送”工程已胜利竣工,例如:目前长沙市月供天燃气量已达40万m3左右。石油管道从油矿一直可铺设至海上浮筒装上油轮。从油矿至聚油塔或炼油厂一段称为原油管道。从炼油厂至海港或集散中心因其运送成品油而称为成品油管道,从海港至海上浮筒一段则称为系泊管道。

第五节    国际多式联合运输

一、多式联运的含义
国际多式联运(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ation)是伴随着世界集装箱运输而发展起来的一种高效、现代化的联合运输方式。是指一个经营人组织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完成一票货物或单元货物在两国(或地区)间的全程运输,实行一次收费,一票到底,全程负责。即将货物的全程运输作为一个完整的单一运输过程来完成,它以集装箱为媒介,把海陆空各种传统的单一运输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组成国际间的连贯运输。
这里特别要提及的是以集装箱为最佳方式而发展起来的大陆桥运输(Land Bridge Transport),大陆桥运输又称国际铁路集装箱运输,是指使用横贯大陆的铁路、公路运输系统为中间桥梁,把大陆两端的海洋连接起来的连贯运输方式。从形式上看,是海陆海的连贯运输。大陆桥运输一般都是以集装箱为媒介,集装箱经海关铅封,中途不用开箱检验,而且可以迅速直接转换运输工具,故采用集装箱是开展大陆桥运输的最佳方式。
二、多式联运基本条件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对国际多式联运所下的定义是:“国际多式联运是按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不同的两种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把货物从一国境内接运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根据上述定义,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必须是:
1.货物在全程运输过程中无论使用多少运输方式,作为负责全程运输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必须与发货人订立多式联运合同。
2.多式联运经营人必须对全程运输负责。但分运合同的承运人与发货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
3.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的货物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4.多式联运不仅仅是使用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且必须是该不同运输方式下的连续运输。
5.货物全程运输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一张多式联运单证,且应满足不同运输方式的需要,并计收全程运费。
三、单证手续
    (一)关于信用证条款
根据多式联运的需要,信用证条款与一般常见条款比较,主要有以下三条变动:
(1)通过银行议付不再使用船公司签发的清洁已装船提单,而是凭多式联运经营人或经他授权的人签发的联运提单(Combined Transport B/L)。
(2)由于多式联运一般都采用集装箱运输,除特殊情况外,信用证上应有指装集装箱的条款。
(3)由银行转单改为联运经营人直寄收货人。信用证字句大体为:“装船单据(一般是指联运提单、发票、装箱单、产地证、出口国海关发票等)应交由多式联运经营人送给收货人或其代理。”
(二)缮制海运及联运提单
由于国际多式联运多为门到门运输,故货物在港口装船后,均应同时签发海运提单与联运提单。
(1)海运提单的缮制
发货人为多式联运经营人(例如外运公司),收货人及通知方一般为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国外代理,海运提单由船公司代理签发。
(2)联运提单的缮制
联运单上的收货人和发货人是实际的收、发货人。通知方则是目的港或最终交货地点收货人指定的代理人。提单上除列明装货港、卸货港外,还要列明收货地(Place of Receipt)、交货地(Place of Delivery)或最终目的地(Final Destination)、第一程运输工具(Per-carriage by)以及海运船名及航次等。缮制联运提单均按信用证规定缮制,联运提单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
至此,为了更加直观地观察各种运输方式的发展趋势,现根据全国货物运输周转量表(表3-1)汇制出各种运输方式周转量的结构图(图3-3),并简要归纳复习如下。
表3-1              全国货物运输周转量               单位:亿吨公里
年份 货物周转量总计 铁路 公路 水运 管道 民航
1993 30 510 11 954 4 071 13 861 608 16.6
1994 33 261 12 457 4 486 15 687 612 18.6
1995 35 730 12 870 4 695 17 552 590 22.3
1996 36 577 13 093 5 011 17 863 585 24.9
1997 38 368 13 253 5 272 19 235 579 29.1
1998 38 046 12 518 5 483 19 406 606 33.5
1999 40 496 12 839 5 724 21 263 628 42.3
2000 44 213 13 663 6 129 23 734 638 50.3
2001 47 591 14 575 6 330 25 989 653 43.4
2002 48 263 15 477 6 555 26 181 ― 50

    可以看出,1993―2002年的10年间,我国各种运输方式的货物周转量结构呈现出如下变化趋势:
1.公路运输所占货运周转量的比重较小,只占14%,说明公路运输主要用于短途运输和配送业务。
2.铁路和水路运输由于是进行长途运输,一次运输的距离长,因而在货运周转量中的比重高,2002年铁路占货运周转量的比重为32.1%,水运为54.2%。
3.水路货运周转量的比重超过了铁路,并继续呈上升趋势,铁路则呈下降趋势。这说明,水路在进一步发挥它的远距离运输的优势,铁路则朝着以中、长距离运输为主的方向发展。
4.我国民用航空货运发展速度很快,由于基数太小,所以运输量规模仍然很小。

第六节   技能实训

实训模块一    海运提单缮制
【目的要求】
了解提单的基本格式和填单的基本要求。学会根据信用证正确填制单证。
【背景材料】
见信用证及表3-2
【操作指南】
船名为YINGHUANG V.4③,该批商品总毛重为18,800千克⑦,体积为100.8m3 ⑧,共计800个纸箱⑨。根据下列信用证填制海运提单。
1.制单要点
根据UCP500有关规定及银行审单标准,单式海运或港对港提单的正确缮制有如下要求:
1)提单托运人(Shipper)――通常是信用证的受益人,即买卖合同中的卖方。但是根据UCP500第31条的规定:只要信用证无相反规定,银行也接受以信用证受益人以外的第三方为发货人。
2)收货人(Consignee)――这是提单中比较重要的一栏,应严格按照信用证规定填制。因为这一栏的填法直接关系到提单能否转让以及提单项下货物的物权归属问题。提单收货人按信用证的规定一般有三种填法,即:空白抬头、记名指示抬头和记名收货人抬头。
①空白抬头。
例如:信用证提单条款中规定:“…Bill of Lading consigned to order…”
或“…Bill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则提单收货人栏中只要打“To order”即可。
②记名指示抬头。
例如:信用证提单条款中规定:“…Bill of Lading consigned to the order of the issuing bank…”则提单收货人栏中只要打“To order of…(开证行)…bank”即凭开证行的指示。或“…Bill of Lading made out to shipper’s order…”则提单收货人栏中只要打“To shipper’s order”即凭托运人指示。或“…Bill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of ABC Co…”则提单收货人栏中只要打“To order of ABC CO.”即凭ABC Co指示。
③记名收货人抬头。
例如:信用证提单条款中规定:“…Bill of Lading consigned to ABC CO…”,,则提单收货人栏中只要打“ABC CO”即货交ABC CO。注意:由于记名收货人的提单对托运人的保障很小,一般较少使用。
3)通知人(Notify Party)――要与信用证的规定一致。
例如:信用证提单条款规定:“…Bill of Lading…notify applicant”则提单通知人栏中要打上开证申请人的详细名称地址。
4)收货地―填船公司或承运人的收货地。
5)、6)船名、航次―按配舱回单上的船名、航次填写。
7)、8)装货港和卸货港要与信用证规定一致,尤其当信用证要求提交每运提单(非多式联运单据)时提单上的装货港和卸货港必须与信用证规定的起运地和目的地相一致。如信用证规定目的地为“A(PLACE)VIA B(PORT)”则提单上卸货港一栏中也需注明“A(PLACE)VOAB(PORT)”而不能仅简单地注明“B(PORT)”了事。但如果信用证要求提供多式联运单据,则卸港一栏中表明“B(PORT)”而在交货地/最终目的地一栏中显示“A(PLACE)”即可。
9)交货地―填船公司或承运人的交货地。
10)提单号码―按配舱回单上的D/R号码填写。
11)唛头―同商业发票上的唛头一致。
12)货物包装及件数―按货物装船的实际情况填写总外包装件数。
13)货物描述―只要填上货物的总名称即可。
14)、15)货物毛重及尺码―同装箱单上货物的总毛重和尺码要一致。
16)提单要按信用证规定加注运费条款。即“Freight Prepaid”或“Freight to Collect”,并且注意与所用贸易术语的一致性。
17)货物总包装件数的大写。注意此栏的内容要与12)一致。
18)正本提单份数。此栏显示的是船公司为承运此批货物所开具的正本提单的份数,一般是1~3份。如信用证对提单正本份数有规定,则应与信用证规定一致。比如,信用证规定“3/3 Marine bills of lading…”即表明船公司为信用证项下的货物开立的正本提单必须是三份,且三份正本提单都要提交给银行作为议付单据。
19)、20)装船批注的日期和签署。根据UCP500第23条,如果提单上没有预先印就“已装船“(Shipped on board…)字样的,则必须在提单上加注装船批注(On board notation),装船批注中所显示的日期即视为货物的装运日期。另外,如果提单上含有“预期船”或其它类似限定船只的有关词语;以及当提单注明的收货地或接受监管地与装货地不同时,已装船批注中还必须包括信用证规定的装货港和实际装货船名。
21)提单的签发地点和签发日期。如果提单上已预先印就“已装船”(Shipped on board…)字样的称为已装船提单。已装船提单的签发日期视为装运日期。
22)提单签署。根据UCP500第23条,提单必须由下列四类人员签署证实。即:
-承运人,或
        -承运人的具名代理人,或
        -船长,或
        -船长的具名代理人
注意:根据UCP500第23条的规定,承运人或船长的任何签字或证实,必须表明“承运人”或“船长”的身份。代理人代表承运人或船长签字或证实时,也必须表明所代表的委托人的名称或身份,及注明代理人是代表承运人或船长签字或证实的。
23)提单背书。提单应按照信用证的具体要求进行背书。一般信用证要求提单进行空白背书(“bill of lading…endorsed in blank.”or“bill of lading…blank endorsed.”)的比较多见。对于空白背书:只需要背书人签章并注明背书的日期即可。例如:
               ABC Co.(签章)
              December 11, 2005
当然有时信用证也要求提单作记名背书:此时则应先写上被背书人的名称然后再由背书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同时注明背书的日期。例如:
              Endorsed to:DFF Co.或Delivered to DEF Co.
              ABC Co.(签章)
              December 11, 2005
附表一

货物等级表
货名 COMMODITIES 级别
CLASS 计费标准
BASIS
农具 AGRICULTURAL IMPLEMENT 8 W/M
农机及零件
(包括拖拉机) MACHINES.PARTS & ACCESORIES
(INCL.TRACTORS) 9 W/M
人革及制品 ARTIFICIAL LEATHER & FOOSA 11 M
麻、纸、塑料包装袋 BAGS GUNNY.PAPER.POLYPROPYLENE  5 M
竹制品 BAMAOO PRODUCTS 8 M
推车 BARROW 8 W/M
各种豆 BEANS.AL KINDS 5 W/M
自行车及零件 BLCYCLES & PARTS 9 W/M
电缆 CABLE 10 W/M
蜡烛 CANDLE 6 M
各种罐头 CANNED GOODS.ALL KINDS 8 W/M
未列名货 GARGO N.O.E 12 W/M
钟及零件 CLOCKS & SPARE PAPTS 10 M
计算机和复印机 COMPUTER & DUPLICATOR 12 W/M
棉布及棉纱 COTTON GOODS & PIECE GOODS 10 M
棉线及棉纱 COTTON THREAD & YARN 9 M
各种毛巾 COTTON TOWELS, ALL KINDS 9 M
铜管 COPPER PIPES 12 W/M
非危险化学品 CHEMICALS, NON-HAZARDOUS 12 W/M
半危险化学品 CHEMICALS, SEMI-HAZARDOUS 17 W/M
危险化学品 CHEMICALS, HAZARDOUS 20 W/M
洗衣粉、洗洁净 DETERGENT, LIQUID 7 M
染料、颜料(非危险) DYESTUFFS, PLGMENTS(N. H. ) 10 M
电器、电料 ELECTRIC GOODS & MATERIALS 10 W/M
搪瓷器皿 ENAMEL WARE 9 W/M
羽绒及制品 FEATHER DOWN & PRODUCTS 15 M
化肥 FERTILIZERS 6 W
皮鞋 FOOTWEAR LEATHER 12 M
未列名鞋 FOOTWEAR N. O. E. 9 M
未列名家具 FURNITURES, N. O. E 10 M
未列名玻璃器皿 GLASSWEAR, N. O. E 8 M
未列名手套 GLOVES N. O. E. 10 M
棉布、劳动布手套 GLOVES,COTTON WORKING 9 M
皮手套 GLOVES LEATHER 12 M
小五金及工具 HARDWARE & TOOLS, N. O. E. 10 W/M
千斤顶 HOISTING JACK 10 W
医疗设备 HOSPITAL EQUIPMENT N. O. E. 10 W/M
仪器仪表
(刻度表、游标卡尺) INSTRUMENTS & METERS N. O. E.
(INC DIAL CALIPER VERNIER CALIPERS) 12 W/M
光学仪器 INSTRUMENTS OPTICAL 13 M
厨具 KITCHENWARE 8 W/M
灯 LAMPS, LANTERNS N. O. E. 10 M
皮革及制品 LEATHER & LEATHER GOODS 12 M
缝纫机及另件 MACHINE SEWING & PARTS 9 W/M
机器及另件 MACHINERY & PARTS 10 W/M
计算器及打字机 MACHINES CALCULATING & TYPEWRITE 12 M
医疗器械 MEDICAL & SURGICAL APPARATUS 12 W/M
药品(包括蜂皇精) MEDICINES & DRUGS 12 W/M
中药成药 MEDICINES,CHINESE PATENT(IN CASES) 11 M
起码提单 MINIMUN B/L 7 PER B/L
汽车及零件 MOTOR CARS, TRUCKS & PARTS,
ACCESSORIES 10 W/M
乐器、未列名 MUSICAL INSTRUMENTS, N. O. E. 12 M
油漆 PAINT 10 W/M
纸制品 PAPER GOODS 8 M
纸(捆、卷) PAPER, (IN BALES & REELD) 12 W
塑料制品 PLASTIC MANUFACTURES 9 M
塑料编织袋 PLOYPROPYIENE WOVEN BAGS 5 M
陶瓷器 PORCELAIN & POTTERY WARE 8 M
未列名食品 PROVISIONS N. O. E. 10 W/M
收音机,电视机,收录机 RADIO, TELEVISION SET, RECORDER 12 W/M
半导体及零件 SEMI-CONDUCTOR & PARTS 12 W/M
电冰箱 REFERIGERATOR 10 W/M
橡塑制品 RUBBER MIRUFACTURES 10 M
卫生洁具 SANITARY WARE 8 M
丝织品及绸缎 SILK GOODS & PIECE GOODS 17 M
绸丝,落棉 SILK NOIL TRAN, SILK NOIL 12 M
洗衣皂(包括药皂) SOAP, LAUNDRY,MIDICATED 8 M
香皂 SOAP, TOILET 11 M
体育及娱乐用品 SPORTS GOODS & AMUSEMENT, N. O. E. 11 W/M
文具及办公用品 SATATIONERY & OFFICE APPLIANCE 10 W/M
草、柳、薄制品 STRAW, WILLOW, RUSH PRODUCTS 5 M
皮箱 SUITCASES, LEATHER 12 M
帆布箱及格子布箱 SUITCASES, CANVAS & CHECK CLOTH 8 M
未列名箱 SUITCASES, N. O. E. 9 M
录音机、录音带 TAPE RECORDER & MAGNETIC TAPE 12 M
茶叶 TEA 8 M
瓷砖 TILES, PROCELAIN 7 W
地砖 TILES, MOSAIC 7 W
洗头膏 TOILET SHAMPOO 11 M
牙刷 TOOTH BRUSH 9 M
牙膏 TOOTH PASTE 11 M
电动玩具 TOYS, ELECTRICALLY OPERATED 10 M
玩具
(木制、铁制、长毛绒制) TOR(WOODEN, METAL, PLUSH) 8 M
童车 TRICYCLES, CHILDRES VEHICLES 9 M
轮胎及内胎 TYRES & TUBES 7 M
伞及伞骨 UMBRELLA & UMBRELLA RIBS 8 M
热水袋 VACUUM FLASKS (THERMOS) 8 M
干菜、脱水蔬菜 VEGETABLE, DEHTDRATED, DRIED 8 W/M
手表 WATCHES 15 M
木器 WOODEN WARE 10 M
毛织品及呢绒 WOOLLWN GOODS & PIECE GOODS 12 M

 



时间:2011/7/17 浏览次数:6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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