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成立
1月11日,从深圳市交通运输委获悉,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于近期正式揭牌,并开始承担市交通运输委各辖区局的港航和货运管理职责。<br /> 自1月10日起,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监管业务正式移交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今后有关货运交通运输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一般服务事项和行政收费等工作将集中在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办理。